关于2024届本科毕业论文(设计)答辩及后续工作安排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4-04-11    浏览次数:

各学院、各2024届本科毕业生:

按照《教育部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抽检办法(试行)》及《哈尔滨金融学院本科毕业论文(设计)管理办法(试行)》相关要求,为加强对2024届本科毕业论文(设计)的过程管理,现将2024届本科毕业论文(设计)的答辩及后续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毕业论文(设计)答辩整体要求

1.答辩分为预答辩和正式答辩,由各学院统一组织,原则上采用线下答辩的形式开展,学院成立答辩委员会,下设答辩小组负责组织答辩工作和监督、审查毕业论文(设计)成绩全过程;

2.各学院在学生答辩前,需严格审核学生答辩资格,不符合要求者可取消毕业论文(设计)答辩资格;

3.学生需按要求参加答辩,答辩结束后,学生需按照答辩小组意见修改毕业论文(设计),将经指导教师审核同意后将毕业论文(设计)终稿在毕业论文(设计)管理系统内提交,并根据学校要求做好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存档工作。

二、优秀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及优秀指导教师评选及工作总结

1.各学院按照《哈尔滨金融学院优秀本科毕业论文(设计)评选及奖励办法》的要求评选本年度优秀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及优秀指导教师,并及时将材料上报至教务处。

2024届优秀本科毕业论文(设计)人数

序号

学院

总人数

优秀人数

1

金融与贸易学院

680人

20人

2

会计学院

707人

21人

3

计算机与数学学院

377人

11人

4

商务英语学院

199人

6人

5

投资与保险学院

245人

7人

6

管理学院

511人

15人

7

文法学院

219人

7人



共计

87人

2.各学院对本届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工作进行认真梳理,做好毕业论文(设计)工作总结(包括基本情况,指导情况等方面),对本届毕业论文(设计)工作中出现的特色和亮点进行归纳提炼,对毕业论文(设计)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进行总结分析,并将电子版于6月16日之前上报至教务处。



                                  教务处

2024年4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