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启动2023届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2-10-12    浏览次数:

各系: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抽检办法(试行)》(教督〔20205号)和《黑龙江省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抽检实施细则(试行)》(黑政教督办〔20225 号)文件精神,提前做好2023届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抽检工作准备,切实加强我院本科毕业论文(设计)管理,提升本科毕业论文(设计)质量,现就做好2023届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

2023届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时间为20229月—20236月,各阶段参考时间如下:

1

前期准备

2022925日前(第七学期第4周前)

2

选题

2022109日前(第七学期第6周前)

3

开题

20221023日前(第七学期第8周前)

4

中期检查

2023430日前(第八学期第9周前)

5

答辩、评优

2023514日前(第八学期第11周前)

6

总结归档

202364日前(第八学期第14周前)

二、相关要求:

各系根据《哈尔滨金融学院本科毕业论文(设计)管理办法》相关规定,确保毕业论文(设计)工作有序推进,要充分利用毕业论文(设计)管理系统,加强过程化管理工作、毕业论文(设计)答辩工作以及推优工作,确保公平、公正、公开。

三、抽检工作

教育部和省教育厅将于20239月对在20222023学年内授予学位的本科毕业论文(设计)进行抽检,对“存在问题的毕业论文(设计)”依据相关规定进行追责,对查实的依法撤销已授予学位并注销学位证书。对整改后仍存在问题较多的专业,将责令其暂停招生。抽检结果还将作为本科教育教学评估、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等评比的重要参考依据。

请各系提高政治站位,严把毕业论文(设计)质量关,不断提升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工作水平,学院将在此期间不定期对各系毕业论文(设计)工作进行抽查,请各系认真对待。


 教务处

202210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