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
按照《哈尔滨金融学院本科毕业论文(设计)管理办法》要求,结合我校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工作实际,学校决定开展2022届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
2022届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工作自第七学期第5周起至第八学期第14周结束。
二、工作内容
2022届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工作按以下五个方面进行。
(一)组织选题
本科毕业论文(设计)题目结合专业确定,按照“双向选择”的原则进行,学生选题要做到一人一题,毕业论文(设计)题目不能出现重复现象。
(二)中期检查
各系要在第七学期第10周至第八学期第9周前在毕业论文管理系统中进行中期检查,指导教师要对毕业论文(设计)进度和质量情况进行检查,对毕业论文(设计)进度较慢或问题较多的同学提出警示,并指导学生修改。
(三)评阅论文及查重
学生在完成毕业论文(设计)后,指导教师及评阅教师(由各系提前安排)在毕业论文管理系统中对论文进行评阅、填写评语及查重,本科毕业论文(设计)答辩稿查重率不得高于30%。
(四)本科毕业论文(设计)答辩
1.答辩时间
本科毕业论文(设计)答辩要在第八学期第13周前结束。
2.成绩评定
答辩小组应在毕业论文管理系统中填写《答辩评定分数表》《答辩记录表》,并按优秀、良好、中等、及格、不及格五个等级评分。
(五)校级优秀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及优秀指导教师评选
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总成绩为“优秀”且查重率不高于20%的论文,可以推荐参加校级优秀本科毕业论文(设计)的评选,推荐比例一般控制在毕业生总数3%以内。
各系根据《哈尔滨金融学院优秀本科毕业论文(设计)评选及奖励办法》确定优秀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及优秀指导教师后,将推荐材料报送教务处,教务处根据各系推荐材料进行审核,确定优秀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及优秀指导教师名单并予以公示。学校将对获得校级优秀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学生及优秀指导教师颁发证书。
三、相关要求
(一)各系要严格按照《哈尔滨金融学院本科毕业论文(设计)管理办法》开展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工作。在2022届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工作中要避免以往出现的问题,不断提高本科毕业论文(设计)质量。
(二)指导教师要加强本科毕业论文(设计)过程管理,要认真检查和审查所指导学生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内容、格式等,保证学生本科毕业论文(设计)质量。
(三)各系指导教师在指导本科毕业论文(设计)过程中,要积极倡导优良学风文风,营造良好的学术氛围,杜绝学术不端现象。
四、注意事项
(一)毕业论文管理系统链接
网址:http://vpcs.cqvip.com/organ/lib/hrbfu/
(二)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刘相宜:0451-83145435
教务处
2021年9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