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开展2020年度黑龙江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推荐申报与结题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0-07-31    浏览次数:

各单位、各部门:

按照黑龙江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20年度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申报与结题工作的通知》(附件1)要求,现我院组织项目申报和结题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一、申报工作的有关事项

(一)请申报教师认真阅读《2020年度本科高校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申报与结题工作实施方案》(附件1)和《2020 年度黑龙江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重点委托项目指南》(附件1-1)以及《黑龙江省疫情防控期间在线教育教学改革研究专项指南》(附件1-2),按要求进行申报。

(二)申报条件及名额分配

按照《通知》限额申报要求,省厅分配给我院13个申报名额,其中重点委托项目2项,疫情防控专项2项,一般研究项目9项。

1.重点委托项目

1)主持人条件

项目主持人应为学校在职教工,近三年无教学事故或其他不良记录,原则上具有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获得博士学位),须对所申报项目的相关问题、国内外教学改革研究动态、我国高等教育相关政策有深入了解;从事过相关工作和相关课题研究,并取得过一定研究成果。重点委托项目主持人不得同时参与多个重点委托项目研究。现作为主持人正承担省级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的,在结题验收通过前不得参与本轮申报工作。

2)每单位(部门)限报1项。

32020院级教育教学改革重点项目主持人如符合重点委托项目主持人条件的不受所在单位(部门)申报名额限制。

2.疫情防控专项项目

1)主持人条件

项目主持人原则上为学校在职一线教师,近三年无教学事故或其他不良记录,应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获得硕士及以上学位),具有组织项目研究与实施的能力。项目主持人限报一个项目。

2)每系(部)限报1项。

32020年院级教育教学改革重点项目主持人如符合疫情防控专项项目主持人条件的不受所在单位(部门)申报名额限制。

3.一般研究项目

1)主持人条件

项目主持人应为学校在职教工,近三年无教学事故或其他不良记录,原则上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获得硕士及以上学位),具有组织项目研究与实施的能力。项目主持人组织项目的申报与实施,每次限报一个项目,所申报的项目不得重复立项。现作为主持人正承担省级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的,在结题验收通过前不得参与本轮申报工作。

2)每单位(部门)限报1项。

32020年院级教育教学改革重点项目、一般项目(青年项目)主持人如符合省级一般研究项目主持人条件的不受所在单位(部门)申报名额限制。

4.此次不受理从事思想政治理论课及四进教学工作的教师申报。其他从事思想政治教育工作者可以申报不包含思想政治教育内容的选题。

5.各系(部)教学指导委员会按要求遴选推荐,其他单位(部门)讨论推荐。

(三)申报所需材料

1.黑龙江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项目立项申报书(附件1-6)纸质版一式二份(只限重点项目和疫情防控专项),并发送电子版(包括重点项目、疫情防控专项和一般项目)。 

2.2020年度黑龙江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一般研究项目审定汇总表(附件1-4)和2020年度黑龙江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重点委托项目推荐汇总表(附件1-5),以部门为单位报送电子版。

3.申报书中涉及的支撑材料以PDF形式报送,由学院审核并根据需要查看原始材料。

二、结题工作的有关事项

(一)结题范围

2017年立项至今,已经按期完成研究的项目。2017年度备案的一般研究项目将为最后一次结题,逾期未结题项目即废止。

(二)结题要求

请申请结题的相关教师仔细阅读《2020年度本科高校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申报与结题工作实施方案》(附件1)中的结题要求,

(三)结题所需材料

1.以部门为单位报送一般研究项目和重点委托项目结题汇总表(附件1-71-8)电子版。

2.一般研究项目结题验收书(附件1-9)和重点委托项目结题验收书(附件1-9)纸质版一式两份并发送电子版。

3.重点委托项目研究报告《复制检测报告》电子版。

4.一般研究项目结题佐证材料主要包括:封面(附件

1-10)、立项申请书、结题验收书、项目调整申请单、项目成果(包括相关论文、著作、奖励、调查报告、研究报告以及其他证明材料)等材料纸质版。

重点委托项目结题佐证材料主要包括:封面(附件1-10,须加盖学校公章)、立项申请书、结题验收书、项目调整申请单、项目研究报告、项目成果(包括相关论文、著作、奖励、调查报告、实施方案以及可证明成果实践效果和推广价值的其他证明材料)等,将上述材料原件扫描后,合并制成一个PDF文件(文件大小不超过30M),命名为学校名称-主持人姓名-项目编号-结题佐证材料,汇总后发至联系人邮箱,不需报送纸件。

5.重点委托项目调整申请(附件1-11)纸质版一式二份报送教务处,电子版发送至联系人邮箱。

三、报送时间

2020826日下班前提交所有材料,逾期不予受理。

四、报送地点及联系人

纸质材料报送到综合楼教务处429室,电子版材料发送至教务处吴绪颖办公自动化邮箱。

附件:

1. 2020年度本科高校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申报与结题工作实施方案

1-1. 2020年度黑龙江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重点委托项目指南

1-2. 黑龙江省疫情防控期间在线教育教学改革研究专项指南

1-3. 2020年度立项数量分配表

1-4. 2020年度黑龙江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一般研究项目审定汇总表

1-5. 2020年度黑龙江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重点委托项目推荐汇总表

1-6. 黑龙江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项目立项申报书

1-7. 2020年度黑龙江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结题汇总表(一般研究项目)

1-8. 2020年度黑龙江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结题汇总表(重点委托项目)

1-9. 黑龙江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项目结题验收书

1-10.佐证材料封面

1-11.黑龙江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重点委托项目调整申请单

 

 

教务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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