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学院省级教学成果经验交流会的通知
各教学单位:
为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培育和拓展教学成果生成渠道,有效提升我院教学成果水平,进一步推进本科合格评估评建工作,教务处决定举办省级教学成果经验交流会,并邀请到会计系刘东辉主任和法律系徐丽主任就省级教学成果的获奖经历向全院教师介绍经验,欢迎大家踊跃参会。具体事项如下:
一、会议主题:省级教学成果经验交流
二、会议时间:2018年11月7日(周三)13:40
三、会议地点:新教学综合楼655会议室
四、参加人员:相关院领导和全院专任教师
五、相关要求
各单位(部门)组织好人员准时参会,提前十分钟入场签到并按指定区域就坐。
附件:座位图
教务处
2018年1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