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校内考试学生携带相关证件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1-05-31    浏览次数:


 

各系、部:

在校生参加校内考试应按照《哈尔滨金融学院考试管理办法(修订稿)》执行,携带身份证和学生证入场,二者缺一不可。

如出现身份证或学生证遗失等情况,可补充下列证件:

1.身份证遗失:可由带本人照片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带本人照片有效期内的护照、带本人照片有效期内的医保卡、带本人照片有效期内的驾照等法律认可证件替代身份证;

2.学生证遗失:可由带有本人电子版打印照片(照片上需学生所在系书记签字并加盖所在系公章)的在校证明替代学生证。  

无任何证件不许参加考试。

 

教务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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